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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大爷两上法庭要和5旬大妈离婚

2017年1月28日  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http://www.lhwymccls.com/

  4年前,7旬南京市民陈大爷娶了小自己20岁的谭大妈。老人说,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做好事”,帮助女方将户口迁入南京。4年后,陈大爷向白下区法院递交离婚诉状,他坦言已没有与谭大妈共同生活的愿望。对此,法庭上,谭大妈给予了强烈反驳。

  7旬老汉:结婚是为“做好事”

  南京市民陈大爷年逾7旬,谭大妈比他小了整整20岁,户籍原在外地。两人均系再婚。陈大爷说,他与谭大妈是通过征婚渠道认识的,2006年登记结婚。“婚前,她在体检中发现患有两种疾病,出于同情,并为了帮助她将户口迁入南京,我决定和她结婚”,在陈大爷看来,这一次结婚,自己完全是在“做好事”。

  陈大爷还说,婚前,谭大妈曾提出“无性婚姻”的要求,自己同意了,还曾郑重地告知谭大妈,无性婚姻可能难以巩固和持久,她应该有心理准备。一旦离婚,自己没有房子分给她。经相互沟通,这段黄昏恋终于修成正果,却极其低调:“我们结婚时,仅仅领了证,对外保密,没有举行任何仪式,也没有向任何亲友说明。”

  然而,通过婚后的共同生活,老人愈发认为,当初为“做好事”而结婚是个天大的错误。“婚后的无性婚姻,使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对双方都是一种亵渎和折磨”,陈大爷表示,自己已没有与谭大妈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所以继2008年首次起诉离婚后,他于近日再次递交诉状,希望法院成全他好聚好散的心愿。

  5旬大妈:荒唐!我们是有感情基础的

  对于陈大爷二度提起离婚诉讼,谭大妈感到十分茫然和不解:“我想说的第一点,他说跟我结婚是‘做好事’,这太荒唐了!”“我们都已经步入老年,都具有相当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相当成熟的生活经验,都是接受过教育、有一定文化的人!”

  据谭大妈说,她和陈大爷是2002年通过征婚相识,相处5个月后,彼此觉得比较融洽才共同生活。之后,又通过4年的相处,在彼此都有深刻了解的前提下,才于2006年结婚的,“可见,我们对待婚姻是非常理智和慎重的,更不存在为迁户口而结婚的问题!”

  谭大妈告诉法官,多年来,她和陈大爷相处和睦,夫妻感情根本没有破裂,她坚决不同意离婚。“尽管他提出离婚,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照顾好他,对生活中细微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加强和他的沟通”,伤心归伤心,临了,谭大妈表态道。

  法院认为,双方虽因征婚而相识,但经过较长时间的了解而结合,感情基础较为牢固,没有根本性矛盾,白下区法院于近日再度判决不准予两人离婚。


文章来源: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律师:杨晚柠 [北京]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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