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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2017年9月14日  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http://www.lhwymccls.com/

   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往往会引发许多纠纷,那么离婚后房产到底会如何分割呢?这就需要您先了解下财产分割原则了!



  主要有这几种原则: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2、自愿协商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4、男女平等原则,5、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房产分割可能遇到的以下几种情况:


  一、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


  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二、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四、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以上仅仅是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部分情况的解释,对于其他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有其它疑问可以直接来咨询律师,可以给您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文章来源: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律师:杨晚柠 [北京]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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