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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
解除收养关系应提交哪些资料
2016年12月1日
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http://www.lhwymccls.com/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律师:
杨晚柠
[北京]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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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lhwymccls.com/news/view.asp?id=8680304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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