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家庭暴力

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办?家暴离婚无共同财产精神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2年3月12日  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http://www.lhwymccls.com/

  杨晚柠律师,北京离婚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办?

 ;;; 女性是婚姻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中也规定了两性平等的权利,然而一些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却往往没能够享受到这样的权利,家庭暴力正在不停地摧残着这样一部分的女性。难道就不能改变这一现状吗,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后怎么办以下为您详细整理了关与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后该如何维权的知识。




  一、女性面对家庭暴力要学会保护合法权益


  男女平等已经不在是停留在脑海里的概念,随着现今社会的不断发展,男女平等早已是法律中的明文规定。面对家庭暴力的产生女性不应在默默忍受,而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家庭暴力说不。


  二、遭受家庭暴力应当寻求地方妇联或居委会的协调


  每个城市的街道,每个乡村的小巷都会有妇联与居委会的存在,而他们的存在正是为了捍卫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面对家庭暴力,寻求合法的维权机构是最好的手段。


  三、家庭暴力调解无果应当向法院诉讼离婚


  遭受家庭暴力身体和心思都造成了巨大的损伤的女性,女方有权要求男方进行赔偿,根据我国第三十 二规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2、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5、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力损害赔偿。在家庭暴力发作时,女性应该及时报警,进行验伤,以搜集对方过错的依据。 女人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述离婚,能够延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您出谋划策,理保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走出损伤走出暗影。


  在一切家庭暴力之间,获得解决办法的不是忍耐,而是法律的维权。只有将家庭暴力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够得到最好的解决方法,法律永远都是女性在家庭暴力当中最有利的武器。为您整理出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后怎么办的维权方式,相信您已经对这一方面的法律知识一定的了解。若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家暴离婚无共同财产精神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家暴行为是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之一,这种行为在生活中我们要坚决抵制。那么,家暴离婚无共同财产精神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又是如何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家暴离婚无共同财产精神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29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第30条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离婚时未提起损害赔偿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 8 条第 2款的规定,当配偶一方的人格权遭受对方非法侵害,并导致严重的精神后果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过错方承担包括交付相应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民事。


  二、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第一、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第二、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第三、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第四、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第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刑事处罚。


  三、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哪些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6、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8、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9、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我们要用有效的手段去维护自身的权利,远离家暴家庭。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家暴离婚无共同财产精神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来源: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律师:杨晚柠 [北京]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hwymccls.com/news/view.asp?id=10360780156162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