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晚柠律师,北京离婚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杨晚柠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夫妻用纸质协商财产分割并签字盖章,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的,协议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实际中,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有异议的,可以反悔。
不过,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要符合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并且,因为对方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受害的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不过,对方有隐藏财产的,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受害的一方只能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但是,不管是重新分割财产还是再次分割财产,必须是以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
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2、双方未达成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去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一方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将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如果还是坚持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的,协议是有效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孕期离婚财产分配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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